问题 | 一般民事诉讼律师费是多少 |
释义 | 这个一般都是根据案情和涉及的标的同具体的律师协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律师所、不同律师、不同案情、不同当事人的要求及案件标的等都会影响律师的收费标准。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争议标的额计费比率: 10001元—100000元部分 5%-6%; 100001元—1000000元部分 4%-5%; 1000001元—5000000元部分 3%-4%; 5000001元—10000000元部分 2%-3%; 10000001元—50000000元部分 1%-2%; 50000001元以上部分 0.5%-1%。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民事诉讼律师费 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标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标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2、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3、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4、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5、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6、律师调查:按调查事项协商收费。 《律师收费服务管理办法》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民事诉讼律师费由谁承担 一般民事诉讼律师费由败诉方来承担。 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法律援助案件、知识产权类案件、仲裁案件、担保权诉讼案件、不当竞争案件等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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