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定西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条件 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二、定西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设定依据 1.《关于未就业随军配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联〔2011〕3号)全文。 2.《关于军人退役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369号)全文。 3.《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5〕1726号)全文。 4.《关于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5〕1727号)全文。 三、定西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四、办理方式 申请方式:现场申请 办理机构及办公地址:泸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征收一科,泸州市政务中心服务大厅一楼综合窗口17号窗口 五、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