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民事执行需要哪些材料
 在义务人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不恰当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申请强制执行时,申请人需要提交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明:
 1、自然人应提供的身份证件:
 (1)、户口簿(户籍证明)、身份证、护照、通行证、台胞证、旅行证等。
 (2)、委托他人代办公证还应提供:有效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2、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的身份证件:
 (1)、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金融机构营业执照、金融业务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3)、委托他人代办公证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的委托书、法人印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样式;、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二)、其他证明材料:
 1、借款合同、还款协议书、抵押合同等债权文书原件;
 2、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等;
 3、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
 4、董事会、股东会成员签字样本等;
 5、所涉及财产的房产证、登记证等产权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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