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是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拒绝执行海穗唯升关依照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提出的健康申报、体温监测、医学巡查、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排查、采样等卫生检疫措施,或者隔离、留验、就地诊验、转诊等卫生处理措施的;2.是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采取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等方式隐瞒疫情,或者伪造、涂改检疫单、证等方式伪造情节的;3.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实施审批管理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可能造成检疫传染病传播,未经审批仍逃避检疫,携运、寄递出入境的;4.是出入境交通工具上发现有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交通工具负责人拒绝接受卫生检疫或者拒不接受卫生处理的;5.是来自检疫传染病流行国家、地区的出入境交通工具上出现非意外伤害死亡且死因不明猜老的人员,交通工具负责人故意隐瞒情况的;6.是其他拒绝执行海关依照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提出的检疫措施的。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山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