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对未执结的所有涉民生案件层层抓,案件具体落实到人。把涉民生案件作为当前执行工作的重点,采取 “优先接待、优先执行、优先兑付”的三优先机制,“主动保全、主动查控、主动协调”的三主动机制,“快速处置、快速公开、快速救助”的三快速机制,主动作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八条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