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合同内容,欠缺的内容由当事人协议补充或按照合同条款和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则按照合同法进行补充。法官需要推定当事人的真意以确定其他内容。 法律分析 1、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有权自主决定合同内容,欠缺的内容应由当事人协商补充,优先考虑双方的真实意图。 2、在当事人无法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时,应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惯例确定,如仍无法确定,则应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合同补充。 3、在无法确定合同内容的情况下,应依照合同法进行补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该内容由 刘金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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