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如何选择 |
释义 | 当事人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仲裁协议无效。在部分案件中最高法院的观点认为,虽然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争议管辖条款中的仲裁条款无效,但双方约定的诉讼管辖条款却是有效的,当事人可以依据诉讼管辖条款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一、保密协议的注意事项 1、明确保密信息范围 用人单位在约定保密内容时,务必把需要保密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期限等明确下来,最好通过列举的方式列明所有需要保密内容,否则很容易因约定不明引发诉讼纠纷。不同的企业和同一企业的不同时期,保密范围、内容也有所变化,用人单位应及时修改保密协议内容。 2、明确保密主体 商业秘密的保密主体一般仅限于涉密岗位的劳动者,对于保密岗位和技术岗位,要求其不得披露、赠与、转让、销毁或者协助第三人侵犯公司的商业秘密。除上述涉密岗位以外,不必然承担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工作中有意或无意获悉公司秘密时,也应该列入保密主体的范围,承担保密责任。此外,那些掌握了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家属、朋友,对保守商业秘密也应该负有同等义务。 3、约定保密期限 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保密期限,虽然法律规定劳动者保守秘密的义务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而免除,但由于商业秘密存在过期、被公开或被淘汰的情况,因此最好还是约定保密义务的起止时间,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4、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在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如何使用商业秘密、涉及商业秘密的职务成果的归属、涉密文件的保存与销毁方式等内容,有特殊条款的还应以列举方式进行约定。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保密协议中不得直接设定违约金,若约定违约金存在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但这并不意味着保密协议中不可约定违约责任,保密协议中可约定违反保密义务的赔偿内容以及计算赔偿数额的方式。 5、谨慎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虽然竞业限制条款可约可不约,但不可否认竞业限制条款是商业秘密有力的保护伞。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明确约定竞业限制的期限和义务、经济补偿标准、经济补偿的支付时间以及条款解除的条件,否则稍有不慎,企业就有可能陷入支付高额经济补偿金的危险。 6、确定纠纷管辖机构 保密协议中可以约定争议解决机构,但争议解决机构必须确定、唯一,不能既约定选择仲裁机构又约定选择法院,不能既约定选择A地又约定选择B地的仲裁机构或法院,否则该条款无效。 二、合同违约找哪个部门反映 如果合同中有仲裁条款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解决纠纷。如果没有约定仲裁条款而是约定的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根据约定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守约方可以依照本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结合本案的全部事实作出判决。 三、承包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1、承包合同当事人之间协商解决 当事人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自愿协商解决。这种解决纠纷的方式,无须任何第三人介入,既有利于及时解决纠纷又有利于双方当事人的团结,有利于维护企业间长期建立起来的协作关系。因此,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应把协商作为解决纠纷的首选途径。 当事人在用这种途径解决纠纷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二点:一是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所达成的协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不得损害第三者的合法权益;二是一定要体现自愿的原则,双方当事人在平等的地位上自行协商,不得以强凌弱、以大欺小。否则,即便是达成了协议,该协议也无效。 2、第三方机构居中调解 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请协议条款约定的单位或人员居中进行调解。这种调解不同于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中以调解方式结案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在第三人调停下达成的调解协议书不具备法律上的强制执行效力,也就是说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不予执行,另一方当事人不可以直接以该调解书为依据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如果不愿意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仲裁或诉讼。仲裁的前提条件是必须要有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所谓仲裁条款是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时,表示愿意把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交付仲裁机构解决的一项专门条款。而仲裁协议则是事后达成的与主合同相对独立的又一协议,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无论是当事人之间订有仲裁条款还是事后达成仲裁协议,都可以依此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从而排斥诉讼。 4、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发生纠纷后,当事人自行协商、调解不成的,合同中又没有仲裁条款,事后又没达成仲裁协议的,则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工程承包合同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仲裁和诉讼这两种途径,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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