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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造成公司经济损失需要赔偿吗?
释义
    员工离职后造成公司损失,用人单位可要求赔偿;离职员工不可要求赔偿;在职员工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可追究赔偿。《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了赔偿劳动者经济损失的方式,可从工资中扣除,但不得超过20%,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分析
    没有劳动合同的员工离职后造成公司损失,员工已经离职的,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赔偿的,如果在职期间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追究赔偿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拓展延伸
    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是否应当承担公司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在公司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虽然未签订合同并不意味着员工完全免责,但具体情况需要综合考虑。首先,要确定员工是否存在过失或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导致经济损失的发生。其次,要评估员工是否有知情和能力承担赔偿责任的能力。最后,要根据法律和劳动合同的规定,判断员工是否有赔偿的法律义务。总之,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可能需要承担公司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但具体情况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事实进行评估和判断。
    结语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在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时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具体情况需要综合考虑员工是否存在过失、是否有赔偿能力以及法律和劳动合同的规定。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事实进行评估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三条 【无营业执照经营单位的法律责任】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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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5:5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