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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香港地区消费如何维权
释义
    香港地区的消费维权相关内容
    香港对商品不实行“三包”,香港政府只规定商品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商品的售后服务以及经营者的义务主要是消费者和经营者协商达成的,因此消费者购买商品时要就有关事项和经营者进行详细约定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在香港购物建议选择标有“优”、“正”标志的商家、商品。详情可登录香港消委会设立的“精明消费香港游”网站。在澳门购物建议选择有澳门消委会发放的“诚信加盟店”标志的商家。
    香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八大权益吗?
    1.满足基本需要;
    2.获得安全保障;
    3.取得正确资料;
    4.自由选择;
    5.发表意见;
    6.获得公正的赔偿;
    7.接受消费者教育;
    8.享有可持续发展及健康的环境。
    求偿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由于经营者的过失或故意,可能会使人身权和财产权受到侵害。这里的人身权包括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等;财产权包括直接的财产损失和间接的财产损失。对于商品的购买者、商品的使用者、接受服务者以及在别人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过程中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其他人而言,只要其人身、财产损害是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而引起的,都享有求偿权;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或服务者均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不论其是否有过错;除非是出于受害者自己的过错,如违反使用说明造成的损害,则商品的制造者、经销者不承担责任。按照法律规定,消费者除因人身、财产的损害而要求获得赔偿损失这一最基本、最常见的方式之外,还可以要求其他多种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如修理、重作、更换、恢复原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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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2:5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