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间内不实行有条件判刑的刑罚的制度,是指暂缓执行刑罚。 其执行形式为:违反刑法,经法定程序确认为构成犯罪、应受刑罚的行为人的,先定罪,暂不执行已判刑的刑罚。 缓刑不是刑罚,而是刑罚的执行方法。另外,缓刑与死刑缓期执行是截然不同的概念,需要在认识和运用中加以区别。
 一、缓刑期间是否可以去外地
 缓刑期间是可以去外地的,但是需要得到考察机关的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二、缓刑期间的注意事项
 1、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注意服从监督;
 2、应注意按照考察机构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应注意遵守考察机构关于会客的规定;
 4、必须注意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迁居的,须经调查机关批准。
 一般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缓刑考验期满,公安机关应当向本人宣布并通报原判决的人民法院。另外,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的罪,或者在判决前发现其他罪未判决,必须取消缓刑的,由新定罪的人民法院判处新的罪时,判处原罪原上级人民法院判处缓刑的,由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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