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怠于行使权利是指应行使而未行使的情况,主要表现为债权到期后不主张或迟延行使权利。但若债务人已向第三方提出请求或向法院起诉,则不视为怠于行使权利。 法律分析 所谓怠于行使,是指应该行使并且能够行使权利却不行使。 怠于行使的表现主要是在债权期限到来后根本不主张权利或迟延行使权利。 如果债务人已经向第三人提出了请求,或者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则不能认为其怠于行使权利。 拓展延伸 不懈行使到期债权的法律保障措施 不懈行使到期债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到期后,积极采取各种合法手段和措施,坚持追索债务的权利。为了保障债权人的权益,法律设立了一系列保障措施。首先,债权人可以通过起诉诉讼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迫使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其次,债权人可以申请查封、冻结债务人的财产,确保债务人无法转移或变卖财产逃避偿还债务。此外,债权人还可以申请追索权利,要求债务人支付利息、违约金等相关费用。这些法律保障措施旨在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使债务人按时履行债务,维护债权人的经济利益。 结语 怠于行使权利是指未能及时主张或延迟行使应有的权利。若债权人已向第三方提出请求或向法院起诉,则不属于怠于行使权利。不懈行使到期债权是债权人在债务到期后,积极采取各种合法手段和措施,坚持追索债务的权利。法律设立了保障措施,如起诉强制执行、查封冻结财产等,以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这些措施旨在促使债务人按时履行债务,保护债权人的经济利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