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于当事人没有结婚证想要离婚的情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其当事人是需要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的,在领到结婚证后,才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一、结婚证丢了怎么补办呢? 当事人在丢失结婚证后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对结婚证进行补领: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后,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二、结婚证丢失,如何补办结婚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结婚证遗失的,夫妻一方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三、补办结婚证是否收费 补办结婚证不收费,只需携带相关资料证件即可。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核实,确认属实的,应当补发有关证件。《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