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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强制执行后对方给钱了怎么处理
释义
    如果您已经偿还了所有的债款,就可以去主办的法院去申请解除
    当事人还清欠款后不会自动解除失信人。因为解除失信人需要由当事人或其委托的代理律师向法院申请解除,并提交当事人已还清欠款的证明,法院审核通过后会依法解除。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办理,或者委托您的亲属办理。解除失信人需要由当事人或其委托的代理律师向法院申请解除,并提交当事人已还清欠款的证明,法院审核通过后会依法解除。《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强制执行后对方无力偿还怎么办
    应中止执行,有财产的时候在执行。经法院强制执行但还是无力偿还债务的,也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代为履行的;可由法院中止执行,执行申请人可以在将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时随时申请执行,并且不受执行时效的限制。
    申请了强制执行对方仍不赔偿怎么办
    申请了强制执行对方仍不赔偿的,解决方式如下:1、去催促负责执行的法官,同时积极查找对方财产的线索,提供给执行法官以便于执行。
    2、如果对方真的没有财产,执行法官也没有办法,你方只能申请中止执行,待以后任何时候发现他有了财产时,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3、如果对方是真有财产、却拒不履行判决:法院应当可以拘留对方、也可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将对方移交公安追究拒不履行判决罪,可以判刑、让坐牢的:拘留或是坐牢后,对方还得执行。
    4、如果是法院在对方有财产、有能力执行时却不尽责执行:可以找法院领导或是法院的纪检部门反映,在超过6个月未采取执行措施的,可以向该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行为执行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五十三条 迟延履行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五十四条 继续执行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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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1:4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