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意外摔伤二次报销范围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对困难、特殊人群因患重病、大病(含门诊特殊慢性病)产生的高额医疗费,参保年度内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居民二次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报销后,其余的医疗费(不含自费药品及自费项目)按比例给予二次报销,减轻困难、特殊人群医疗负担。 法律依据:《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桂林市城乡居民困难、特殊人群基本医疗保险二次报销工作的通知》 一、工作目标 为切实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实现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有效衔接,对困难、特殊人群因患重病、大病(含门诊特殊慢性病)产生的高额医疗费,参保年度内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居民二次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报销后,其余的医疗费(不含自费药品及自费项目)按比例给予二次报销,减轻困难、特殊人群医疗负担。 二、资金来源 当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当年基金结余率>5%时,可使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当年基金结余率>5%以上的部分,给予不高于40%的二次报销。(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当年基金结余率=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当年基金结余总额÷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当年基金筹集总额×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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