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通常短期健康保险只承担疾病或意外伤害期间的医疗费用,如果需要长期治疗,则应当考虑购买长期医疗保险。但如果保险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可续保,则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继续申请理赔。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条:保险期间以外发生的风险事故,不属于保险合同的保险范围。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三条:保险合同生效后,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或者保险人同意,不得变更合同约定的保险标的、保险金额及保险期间。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五条:短期健康保险的保险期间为一个月至一年,不得自动续保。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六条:长期重疾保险、长期医疗保险等保险可以有续保约定,但应当明确保险期间的终止条件。 因此,如果在保险合同约定期限内,保险人同意或者合同有明确续保约定,则可继续申请理赔。否则,应考虑购买长期医疗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