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的主体与客体? |
释义 | 法律分析: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的主体与客体: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窃听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 3、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为故意。 一、组织考试舞弊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成为本罪的主体。 2、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根据国家安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谍器材,因此在我国,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是一般禁止持有、使用的物品,除非法律特别授权,持有、使用即为非法。 3、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实施这种窃听、窃照的行为,一般是出于某种非法的目的,有的则是出于好奇,不论行为为人出于何种目的和动机,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4、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是技术侦察工作中使用的重要手段。 驾照考试也是国家正规考试,必须是本人报名本人参加。如果让他人替考或者给他人考试的,通过不法手段拿到驾驶证,都是犯罪行为,根据最新的《刑法》修订案,最高处罚是六个月拘役。当然,如果是组织考试舞弊,情节严重的,量刑标准还会提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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