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需要了解 |
释义 | 婚姻无效情形及财产处理原则:重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均导致婚姻无效。无效婚姻不具法律约束力,当事人无夫妻权利义务。同居期财产需协议处理,法院可判决如无协议。重婚财产处理应保护无过错方权益,对受骗方也应适当保护。处理财产应遵循照顾无过错方原则,仅限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同居前、个人财产不属处理范围。法律依据:《民法典》。 法律分析 一、会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会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无效婚姻期间财产的处理是什么 1、协议原则。协议是处理财产的先行程序,只有在当事人对其财产达不成协议时,才由人民法院判决。判决应遵循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并且处理的财产只能是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前的财产、同居中的(同居中的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属于各自的收入,不能作为处理的标的。 2、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这里所称的合法婚姻当事人即合法婚姻中的无过错方,在处理重婚财产时,不能处理属于合法婚姻中无过错方的财产。然而在实践中,这些财产往往无法分清,处理时应本着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处理。另外,有些重婚的一方当事人系受骗的,无过错,在宣布该重婚无效时,在财产上也应予以适当的保护。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婚姻存在一定情形时将被视为无效。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在处理无效婚姻期间的财产时,应优先考虑当事人的协议。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财产处理应保护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同时对于受骗的一方也应予以适当保护。因此,在处理无效婚姻财产时,应注重协议原则和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一百四十条 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 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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