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营改增后房产税税率详解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法律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