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口头遗嘱办理公证如下: 1、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可以以书面或录音录像的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 2、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效,口头遗嘱必须转化为书面方式才能办理公证手续; 3、口头遗嘱公证应当到公证处办理,立遗嘱人应当向公证处提出申请; 4、公证处应当书面受理登记,并提交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以证明其身份。立遗嘱涉及财产处分的,还应当提交能够证明财产所有权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