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欠债不还怎么协调 |
释义 | 一、债务人欠债不还怎么协调? 法律没有规定过欠债不还怎么协调,欠债不还自行协商无效且没有仲裁约定的,可以按照以下流程向法院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二、欠债不还法院怎么调解? 1、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开始调解; 2、调解开始后,审判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 3、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协议不被人民法院认可的,结束调解程序恢复审判。 三、欠债不还不执行法院调解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欠债不还不执行法院调解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调解书具有以下法律效力: 1、确定当事人间民事法律关系的效力。 人民法院的调解书送达当事人或调解笔录生效后,表明双方当事人对曾经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已经取得共识并得到法律的确认,原先争议的法律关系演变为无争议的法律关系,权利方应依法行使权利,义务方应依法履行义务,双方当事人从此不得对此法律关系再发生争议。这是法院调解书在实体法上的效力; 2、结束诉讼的效力。 当事人的调解协议是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自愿达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和调解笔录,则是在法律上对当事人调解协议的确认。因此,人民法院的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和调解笔录依法生效后,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议,在法律上已最终解决,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向人民法院再行起诉,这是法院调解在程序法上的效力; 3、强制执行的效力。 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自愿达成的,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都能自觉履行。若调解书有给付内容的,一方当事人又不履行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欠债不还怎么协调的这个问题并没有固定的参考依据,实际上法院受理了债务纠纷以后,结合造成债务纠纷的具体原因,人民法院在正式出具判决书之前也可以先进行调解,不过,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民事法院的调解也不是强制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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