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释制度有哪些特点 |
释义 | 1、鼓励受刑人悔悟的功能; 2、建立犯罪人再社会化的桥梁功能; 3、宽缓监狱压力功能。 一、重大立功表现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重大立功表现主要是指: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即受刑人在服刑期间,发现他人正在进行重大犯罪活动而予以制止。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的,即受刑人在服刑期间,发现他人在监狱内正在进行重大犯罪活动而予以告发或者获知他人在监狱外有重大犯罪活动的线索而予以揭发。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即受刑人学有专长,在服刑期间认真钻研科学技术,有发明创造或者重要技术革新。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即犯罪人在他人的人身遭受严重危险的情况下,奋不顾身,抢救他人。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即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的紧要关头,受刑人积极投入救灾抢险,表现突出。 (6)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这是一个空白规定,以容纳前五项所未能包括之事项。只有与前五项情形相当者,才能视为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而应当减刑。 二、儿童脑瘫国家可以收留 国家没有专门针对脑瘫孩子的政策,但脑瘫属于残疾的一种,《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第二条“制度内容”中有针对残疾儿童有救助政策:(一)救助对象。救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具体认定办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有条件的地区,可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也可放宽对救助对象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二)救助内容和标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基本服务项目和内容,包括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据本地财力状况、保障对象数量、残疾类别等,分类确定康复救助基本服务项目的经费保障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三、怎么在电子合同上按指纹 开启手机的指纹签署功能。在电子合同上按指纹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手机需支持指纹识别功能。若事先在手机上录入了指纹信息,在开启该功能时可直接验证指纹;若未录入指纹信息,则开启该功能时需录入指纹信息才可开启。 2、开启指纹签署功能时需先进行人脸认证,以确保身份的真实性。 3、指纹功能开启后将设置成为默认签署方式,关闭指纹签署功能时,需在设置页面关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四条: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刑法》第八十五条,: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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