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办理遗嘱继承上哪办理
释义
    1."办理遗嘱公证的,应当到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
    2.遗嘱的内容与形式都要符合法律规定。遗嘱的形式是指遗嘱人表述自己意愿处分自己遗产的方式。由于遗嘱具有改变法定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份额以及设立遗赠、遗托的效力,对继承权和受遗赠权的实际取得与消失产生重大影响,所有法律对遗嘱人处分自己遗产的意思表示方式作了较为严格的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与形式都要符合法律规定。遗嘱的形式是指遗嘱人表述自己意愿处分自己遗产的方式。由于遗嘱具有改变法定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份额以及设立遗赠、遗托的效力,对继承权和受遗赠权的实际取得与消失产生重大影响,所有法律对遗嘱人处分自己遗产的意思表示方式作了较为严格的规定。"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7 22:3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