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附带民事,庭后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写清有关当事人的情况、案发详细经过及具体的诉讼请求,并提出相应的证据。书写诉状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人民检察院提起的以外,可以调解。调解应当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审判人员应当及时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调解达成协议并当庭执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一方反悔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诉讼一并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调解开始后,审判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然后,有针对性地对双方当事人阐明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引导当事人就具体的争议事项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审判人员可以提出建议方案供双方当事人参考,但是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建议方案。当事人双方或者单方也可以提出调解方案。 诉讼中,当事人如果协商一致达成调解意见,可以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同法院的判决书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同的是调解书已经作出送达当事人后就立即生效不存在上诉的机会。所以已经调解书确定调解意见双方当事人是不同反悔的。当然,在诉讼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私下自己达成和解协议,同时由另一方申请撤诉。 一、离婚调解书什么时候生效 离婚调解书自双方当事人签收之日起生效,双方未同时签收的,自最后一方签收之日起生效。双方当事人经调解或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按指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按手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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