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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辞退员工失业金怎么算
释义
    员工被辞退后,失业赔偿金的计算方式因地区而异,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缴费时间决定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包括参保满1年、非自愿失业、办理失业登记、接受职业培训和求职要求。对于被公司违法辞退的员工,经济补偿金按工龄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月工资超过本地区平均工资三倍的最高不超过12年。
    法律分析
    一、员工被辞退失业赔偿金如何计算?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应当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因此,各省市规定不一。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二、领失业保险的条件是什么?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
    三、被公司违法辞退应该怎么计算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也不是所有被单位辞退的员工都能领取失业保险的,如果工作还不够一年就被单位给辞退了,参加失业保险不满一年的情况下不能领失业金。可是,被单位违法辞退的员工是可以跟公司要赔偿金的。
    结语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因地区而异。根据缴费时间的长短,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也有所不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包括参加失业保险、非自愿中断就业、办理失业登记以及接受职业培训和介绍。被公司违法辞退的员工可以根据工作年限获得经济补偿金,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月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金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请注意,不满一年参加失业保险的员工也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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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8: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