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见证人一般找谁,老人想立遗嘱最简单的办法 |
释义 | 老人立遗嘱时,应选择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最好是朋友或居委会主任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另外,律师在立遗嘱和执行遗嘱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可以提供法律常识和保证遗嘱的合法性。办理遗嘱公证时,遗嘱人需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确保真实表达意思,如需变更或撤销遗嘱公证,应提交原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人在遗嘱人死亡后需持相关证件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法律分析 一、遗嘱见证人一般找谁,老人想立遗嘱最简单的办法? 1、非自书的遗嘱最好有2人以上的见证,见证人不能和遗嘱的继承人有利害关系。最好不要是亲戚,可以委托老人的朋友,或者居委会主任,村长,村干部等; 2、遗嘱见证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对事物有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 3、老人只要完全有民事行为能力,都是可以随时订立遗嘱的。老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很多种,比如说可以自书遗嘱、可以代书遗嘱、可以录音遗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遗嘱见证人资格的限制性规定】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立遗嘱请律师的用处? 1、老人在立遗嘱的时候找律师是有用的,因为可以从律师那里了解一下立遗嘱时的基本法律常识,避免所立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2、执行遗嘱又需要最大限度地保证客观、公正、合法、完全。在这方面,专业律师可以发挥重要作用。一般来说,提供遗嘱执行的律师往往同时就是提供遗嘱制定、保管的律师,他们最能把握立遗嘱人的真实意图。 三、公证遗嘱注意事项有哪些? 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结语 立遗嘱时,选择合适的见证人至关重要。见证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与遗嘱继承人无利害关系。建议选择非亲戚的朋友、居委会主任、村长等。老人只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采取多种方式立遗嘱,如自书、代书、录音等。若寻求律师的帮助,可以获取立遗嘱的基本法律知识,确保遗嘱有效。专业律师在遗嘱执行方面起重要作用,保证客观、公正、合法、完全执行。办理遗嘱公证时,遗嘱人应亲自前往公证处,确保真实表达意愿,避免受胁迫或欺骗。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时,需提交原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人在立遗嘱人死亡后,应持相关证明文件办理继承权公证。受遗赠人应在知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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