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 1、伪造、变造账簿、记账凭证,这是最常见的一种逃避缴纳税款方式。 2、私设“小金库”,建立账外账。 3、多行开户、隐瞒收入。 4、假借发票、偷漏税款。 5、销毁、隐匿账簿,瞒天过海。 6、多列支出,少列收入,以假乱真。 7、虚假纳税申报。 8、以种种借口骗取减免税来逃避缴纳税款。 逃避缴纳税款罪应当如何认定 漏税是指纳税人(包括扣缴义务人)并非故意,没有依照税法规定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的行为,是一种一般税务违法行为,应由税务机关责令其补缴漏缴的税款,并加收滞纳金;逃避缴纳税款则是一种故意行为,行为人目的明确。从性质上看,逃避缴纳税款性质要比漏税严重得多,逃避缴纳税款情节严重,符合规定的逃避缴纳税款罪的条件的,应当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