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想迁户口,前夫不给户口本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后前夫不给户口本迁户口的解决办法:1、女方可向户籍登记机关补办户籍登记并办理迁移;2、女方可起诉前夫拒不交付户口本的行为,待判决生效后办理迁移;3、其他办法。法律依据:《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了公民迁出户口管辖区的手续,第十九条规定了因结婚、离婚等情况下的户口变动申报。 法律分析 离婚了前夫不给户口本迁户口的办法: 1、女方可以向户籍登记机关说明情况,补办户籍登记后,办理户籍迁移; 2、女方可以就对方拒不交付的行为起诉,待对方履行生效判决后,依法办理户籍迁移; 3、其他办法。 法律依据: 《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拓展延伸 如何处理离婚后迁户口时遇到前夫不配合的情况? 在处理离婚后迁户口时遇到前夫不配合的情况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与前夫进行沟通,尽量达成共识,解释迁户口的必要性,并提出合理的请求。如果沟通无效,您可以咨询律师,了解法律规定和权益保护措施。根据具体情况,律师可能会建议您采取法律途径,如提起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同时,收集相关证据,如离婚证、子女抚养协议等,以支持您的权益主张。最后,如果前夫仍然不配合,您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寻求帮助和解决方案。请记住,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保持冷静、理性,并遵循法律程序,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离婚后迁户口遇到前夫不配合的情况,可采取以下措施:1、沟通解释迁户口必要性,提出合理请求;2、咨询律师,了解法律规定和权益保护;3、根据律师建议,提起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4、收集相关证据支持权益主张;5、如前夫仍不配合,向相关部门投诉寻求帮助解决。保持冷静、理性,遵循法律程序,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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