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使用共同财产购买父母房产,产权登记在父母名下,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可追回出资款;若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则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分割。 法律分析 1、如果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一方父母的房屋改建房屋,产权登记在父母名下,该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财产。然而,夫妻出资可以视为对父母的债权,离婚后有权追偿。 2、如果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一方父母的房屋改建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的名下,那么该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九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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