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为子女出资购买房产,离婚时如何划分? |
释义 | 父母出资子女买房,离婚房产分割的主要情况有:一方父母全额资助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按出资比例享有房产份额;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父母的出资比例享有房产份额。 法律分析 父母出资子女买房,离婚房产分割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二)、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婚前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即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父母资助买房的一方有权利按照规定要求分割房屋。 (三)、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婚前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对房产份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享有房子的产权。 (四)、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婚前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双方父母均出资的,应该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出资比例享有房产的份额。 (五)、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 婚前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时,房产也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也不能认为登记在一方名下就是对一方的赠与。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父母的出资比例享有房产的份额。 结语 父母出资子女买房,离婚房产分割的情况有多种。根据产权登记情况和资助方式的不同,分割结果也不同。在离婚房产分割中,婚前一方父母全额资助子女买房并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若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则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双方父母均出资并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情况,按照出资比例享有房产份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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