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级残疾证去哪里领补贴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当地民政局已经批准,应该到最基层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去要求。残疾人的补贴申请程序有两种:一种是自愿申请。这两项残疾人补助金分别报送户籍所在地残疾人办公室或乡镇政府接待窗口。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人、赡养人、扶养人、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逐级审核。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依托社会救助和社会服务机制,受理两份残疾人补助申请,并进行初审;补贴。通过补贴资格审批的残疾人,应当在提交申请当月计算缴纳补贴。这两项残疾人补助以社会化方式发放,通过金融机构存入残疾人账户。 法律依据: 《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实施方案之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 (一)补贴范围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指具有安徽省户籍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原有政策范围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将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中的困难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中的困难残疾人认定标准由县级以上政府参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指具有安徽省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 (二)补贴标准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一级、二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80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400元。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 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根据残疾人困难程度制定分档补贴标准,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扩大范围,适时提高标准。 (三)政策衔接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生活、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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