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可以在相关官网上下载打印,也可在交表的地方领取。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2.打开下载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文件,录入相关信息; 3. 核实录入的信息无误后,用16开纸打印生成表格,贴好照片; 4.属单位统一报名的,将打印的表格、照片交单位人事部门,由县(市)区或市直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办理。属个人报名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带打印好的表格、身份证、准考证、照片(近期免冠小二寸2张)到市职改办办理; 5.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加盖市职改办公章后,交本人档案存放单位装入本人档案。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很关键,一般它的用处有这些: 1、这张表需要考生放到人事档案中的。如果人事档案挂在工作单位里,就需要交给单位人事部。(有些地区领证通知上会有关于使用登记表的说明) 2、如果没有要求放到人事档案中的,需要考生妥善保管; 3、如果经济师合格证书丢失了,补办材料中会需要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资格考试职业资格证等级的相关介绍 1、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技能:能够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 2、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技能: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能够运用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能够与他人进行合作。 3、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技能: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包括完成部分非常规性工作;能够独立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能指导他人进行工作或协助培训一般操作人员。 法律依据 《劳动法》 第八章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职业教育法》 第一章第八条明确指出:“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文凭、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些法规确定了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