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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有的 公司 与劳动者约定的 试用期 工资比 最低工资 还低这应该怎么维权,接下来由 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试用期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怎么办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试用期内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吗? 根据《 劳动合同法 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 劳动合同 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所以,即使只是在试用期,劳动者的工资也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1、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怎么处罚? 对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的单位,《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 赔偿金 。 2、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怎么维权? (1)员工在遇到最低工资标准 侵权 时,关键是要保留好有关证据,如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对于该份证据,劳动者应该保存好。 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证明事实上的 劳动关系 存在是有一定难度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所留下的一切有文字记录的材料,应该尽量保存。 (2)可请一起工作过的同事作为 证人 证明。工资单为企业发放工资的时候需要由职工签收的工资凭据,可作举证证明。有些企业采取的是直接将工资打人职工银行卡的方式发放工资,这样拿工资卡或者存折即可以作为工资发放的证明。但是如果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在证明工资数额上公司就负有一定的举证责任,因此能够证明劳动关系是关键。 3、哪些工资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下列劳动报酬不应计算在最低工资中: (1)延长法定工作时间所得的工资报酬;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工劳动保险、福利待遇,包括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和 住房补贴 等; (4)市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不列入最低工资的其他收入,通常包括个人缴纳的 养老保险 费、 医疗保险 费、 失业保险 费和 住房公积金 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