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案外人执行异议需要提交哪些证据 |
释义 | 1、执行异议申请书6份; 2、执行依据(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公证书、仲裁裁决书等等); 3、执行依据生效证明(没有生效证明的需提交送达回证); 4、案外人异议还需提交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存款回执单; 5、申请执行人的送达地址确认书 6、证据材料、证据目录。 一、申请执行异议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 (一)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相关证据材料; (三)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退回补充侦查卷宗装订顺序有什么 1、卷宗目录; 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 3、立案登记表; 4、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 5、受理案件通知书; 6、诉讼费减、缓、免申请及审批手续; 7、诉讼费收费票据; 8、送达回证; 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 10、审限监督卡; 11、应诉通知书、答辩状及相关证据; 12、被告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 13、送达回证; 14、开庭公告、传票、出庭通知书; 15、庭审前的各类裁定文书; 16、司法鉴定书; 17、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 18、司法鉴定书; 19、原、被告的举证材料; 20、调查笔录; 21、法庭审理笔录(调解笔录); 22、原、被告代理人代理词; 23、撤诉申请书; 24、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副本; 25、宣判笔录26、送达回证; 27、上诉状副本、上诉案件移送函; 28、二审法院退卷函; 29、二审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副本; 30、生效法律文书移送书; 31、备考表(须空白纸); 32、证物袋。 三、对强制执行裁定不满怎么办 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2、执行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而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定。 3、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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