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横向垄断协议的表现形式 |
释义 | 横向垄断协议的表现形式包括:固定价格、限制数量、分割市场、联合抵制、以及新技术开发限制等。 一、如何正确选择股权激励模式 公司中所适用的股权激励模式可分为三种,分别为实股、虚拟股及期权或期股,具体适用中要结合公司行业、发展阶段、人员情况及业务规模等选择适合自己的股权激励模式。 一、实股模式: 实股模式有很多种不同的表现形式,包括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以及银股等,比较适合发展期、成熟期、拟上市或拟挂牌、已上市或已挂牌的企业。 二、期权、期股模式: 期权、期股模式的表现形式包括股票期权、期股及业绩股票,比较适合互联网、初创期、科技型的企业。 三、虚拟股: 虚拟股,其表现形式包括分红权虚拟股、增值权虚拟股、干股等。这种模式比较适用于餐饮连锁、零售连锁以及贸易型的企业。 二、横向关系经济纠纷是什么意思 横向关系经济纠纷就是相同地位的主体之间纠纷,比如市场主体之间地位都是平等的,那么他们之间纠纷都是横向关系纠纷;纵向关系经济纠纷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因行政管理所产生的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通俗一点理解,横向就是相同地位的主体之间,比如市场主体之间地位都是平等的,那么他们之间都是横向关系;而纵向则是主体之间存在级别关系,国家作为调控和规制主体,而市场主体只能作为受调控和规制主体,他们之间并非平等关系,所以就是一种纵向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五)联合抵制交易; (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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