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孩子财产继承有权利吗?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夫妻离婚后孩子的财产继承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和第一千零二十六条,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亲关系不会因为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而养父母子女之间则可以因为养父与养母的离婚,导致子女与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解除,相互继承遗产权利消灭。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则可以因为继父和继母的离婚,导致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消灭,相互继承遗产权利消灭。 法律分析 一、夫妻离婚孩子财产继承有权利吗? 有权利得到; 1、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扶养他(她)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而父母离婚只是解除了父母的夫妻关系,并改变不了子女与父母间的血亲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同样未改变,因此父母离婚不会影响子女对亲生父母的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2、养父母子女之间,则可以因为养父与养母的离婚,子女归抚养父亲或抚养母亲一方单独来扶养,从而使得不尽抚养义务的养父或养母的一方与原养子女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解除,因此这会导致相互继承遗产权利的消灭。 3、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也可以因继父和继母的离婚,子女归继父或继母一方单方扶养,另一方因其不继续承担扶养责任而使原来的扶养关系终止,从而导致相互继承权的消灭。 二、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结语 夫妻离婚并不会影响子女对亲生父母的继承权,但养父母子女之间可能会因为离婚导致相互继承遗产权利的消灭。相关法律规定表明,男女平等,遗产按照第一顺序继承,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以及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因此,离婚并不会影响子女的继承权,但需要注意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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