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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公司工作了5年多,就帮我买了4个月的社保,可以要求赔偿
释义
    如果公司没有给员工买社保,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则按其实际损失来赔偿;如果员工因此与公司解约的,可以要求公司给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是员工在公司每工作满一年,就给付一个月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已经工作5个月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缴纳社保
    未签劳动合同没有交社保,若在用工之日的三十日内,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补缴社会保险费用。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的,用人单位应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工作4年,公司没有缴纳社保,如果签了自愿放弃社保,可以要求缴纳社保吗?
    :员工不愿交社保,可以签劳务合同。但是需要员工签订一份放弃缴纳社保的证明书,劳动法是尊重劳动者的个人意愿的。但是需要知道,企业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因为这是国家强制规定的。即使是员工自愿不参加社保,当遇到社保核查时,用人单位也要补缴社保,还会面临相应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我在单位工作满15年,不满5年就退休,单位应该给我多长时间赔偿,是24个月的吗?
    1.如果你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并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那么劳动合同到期,单位应当续延(不是续签)原合同至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终止,到时单位不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2.如果你在该单位连续工作不满15年或者虽满15年但是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那么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单位应当按照你2008.1.1后的该单位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3.如果你的法定退休日(男的为60周岁生日,女的为50周岁生日)早于劳动合同到期日,那么原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4.如果你的法定退休日晚于劳动合同到期日,那么参照以上第1条和第2条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我签了三年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现在工作了4个月,公司解雇了我。我能申请多少赔偿金?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违法解约的,需要赔偿劳动者。赔偿标准则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但如果单位是因劳动者具有严重的过错而辞退该劳动者的,则不需要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我想问一下我在这个单位工作了5年多,可以享受6个月的医疗期,累计计算期是怎么算的
    (一) 连续医疗期的计算方法: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二) 累计医疗期的计算方法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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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5: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