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原因有哪些? |
释义 |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及审查要点。合同无效包括:承包人未取得资质、借用他人名义、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等。审查发包方需关注主体资格和资金问题,审查承包方需考虑资质、施工能力、社会信誉和财务情况。合同条款的约定应严谨、规范、设计合理,以避免合同无效和不必要的损失。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应注意避免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况。 法律分析 一、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如何审查的 1、对发包方应审查的内容: (1)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如,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 (2)资金问题。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该项内容是发包方的义务,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就如实载明。 2、对承包方应审查的内容: (1)资质、资格情况:承包方是否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及相应资质,避免合同无效; (2)施工能力:与资质也存在相关性,主要审查承包方是否超越资质签订合同,否则合同可能无效。另外承包方施工能力也关系到合同是否能够如期交付; (3)社会信誉主要考察企业的诚信和信誉; (4)财务情况关系到合同履行的效率,直接影响到发包方后期对业主的违约责任。 3、合同条款的约定关系到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切身利益。严谨、规范、设计合理的合同不仅可以制约双方推进工程的进度,有效履行合同,还可以避免双方因瑕疵履行合同导致的不必要的损失。所以在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应避免出现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 结语 建设工程合同的无效情形包括:承包人未取得资质、借用他人资质、未经招标或中标无效。审查时,发包方需关注主体资格和资金问题,承包方则需审查资质、施工能力、社会信誉和财务情况。合同条款的严谨规范对双方利益至关重要,应避免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需具备相应能力、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法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七百九十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修正):第三章 公路建设 第二十三条 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法人负责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