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招投标异议的处理程序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在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有权提出异议的情况以及投标人提出异议后的受理流程。对于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异议,投标人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招标人应该在3日内作出答复,并在答复之前暂停招投标活动。如果投标人对于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可以在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法律分析 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和质疑后,应该先履行接收程序,向投标人发出接收证明,或者在投标人提供的回执上签字确认。大多数异议和质疑是由于投标人缺乏全面了解情况或对某些问题产生误解而引起的。招标人应该主动、耐心地向投标人解释、说明,消除其误解。如果投标人的异议和质疑确实有道理,招标人应该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答复投标人。如果经过核实,上述问题已经损害了投标人的利益,违反了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的规定,但招标人无法纠正,那么招标人应该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情况。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的异议和质疑,招标人可以请评标委员会提出答复意见,然后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答复意见答复投标人。属于评标委员会的评标错误,评标委员会应纠正错误,并出具评标委员会意见;如果纠正错误导致改变中标结果,招标人应公示改变后的中标结果。如果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标项目的中标结果实行备案或审批管理,招标人还应将评标委员会意见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或审批,然后再答复投标人,并公示纠正的中标结果。给投标人的答复应使用书面形式并在合理的时间内作出。政府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应在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 一、在招投标活动中,对于以下四种情况,投标人有权提出异议: 1、对资格预审文件存在异议,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3、对开标存在异议,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评标结果存在异议,应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二、投标人提出异议后的受理流程如下: 1、对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提出异议后,招标人应在3日内作出答复。 2、对开标提出异议后,招标人应当现场做出答复,在答复之前应暂停招投标活动。 3、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后,招标人应在3日内作出答复,在答复之前应暂停招投标活动。 4、投标人若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10日内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行政监督部门将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 拓展延伸 招标人接收到异议时,首先应当判断异议人是否是有权提出异议的主体,下列主体为有权提出异议的主体: (一)投标人; (二)潜在投标人; (三)招标项目的使用单位; (四)招标代理机构; (五)与投标人事前签有附条件生效协议并符合招标项目要求的特定分包人或供应商等。 结语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时,有权享有受理和答复。招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积极处理投标人的异议,并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同时,投标人也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投诉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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