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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财务公司违规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释义
    财务公司违规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清算,根据其特点确立了以下重要规则:
    解散原因首先是取决于投资人的意愿,如果不愿继续经营的就可以解散,不需要提出什么理由;第二是由于投资人的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的,则应解散;第三是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需要解散;第四是由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而进行解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该公司债券上市:
    1.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公司违背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约定的义务,给投资者造成严重损害的;
    2.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公司不按批准的资金用途使用发行债券所募资金,以及公司连续两年亏损,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限定的期限内未予改正,没有消除上述情形的;
    3.上市的公司债券的期限届满进入还本付息阶段的;
    4.发行债券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的;
    5.公司因违法被责令关闭的;
    6.公司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
    财务公司出现支付困难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其董事会有义务对财务公司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同时,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中国人民银行可视情形责令其进行整顿:
    (一)出现严重支付困难;
    (二)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的30%或连续3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的1O%;
    (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规章;
    (四)中国人民银行认为其他必须整顿的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责令财务公司整顿后,可对财务公司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更换或禁止更换财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暂停其部分或全部业务活动;
    (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增加资本金;
    (四)责令改变股权结构;
    (五)责令财务公司重组;
    (六)中国人民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财务公司经过整顿,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恢复正常营业:
    (一)已恢复支付能力;
    (二)亏损得到弥补;
    (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纠正;
    整顿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
    另外,根据《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已经或者可能发生支付危机,严重影响债权人利益和金融秩序的稳定时,中国人民银行可对财务公司实行接管。接管的目的是对被接管的财务公司采取必要措施,恢复财务公司的正常经营能力。被接管的财务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接管由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并组织实施。同时,财务公司出现下列情况时,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予以解散:第一,组建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解散,财务公司不能实现合并或改组;第二,章程中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第三,股东会议决定解散;第四,财务公司因分立或者合并不需存在的。财务公司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时.中国人民银行可依法对其予以撤销。财务公司解散或撤销后,应依法成立清算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并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可直接委派清算组成员并监督清算过程。清算组在清理财产时发现财务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应立即停止清算,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向人民法院申请该财务公司破产。凡违反《办法》有关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按《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财务公司对中国人民银行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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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