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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安机关应该如何打击老年人群体中的侵权行为?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将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包括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拒绝赡养、扶养老年人、虐待老年人、家庭成员盗窃、诈骗、侮辱老年人、养老机构侵害老年人权益等行为。违反法律的行为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刑事追究责任。
    法律分析
    下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将会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七十六条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虐待老年人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七条家庭成员盗窃、诈骗、抢夺、侵占、勒索、故意损毁老年人财物,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八条侮辱、诽谤老年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九条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或者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条对养老机构负有管理和监督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一条不按规定履行优待老年人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八十二条涉及老年人的工程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无障碍设施所有人、管理人未尽到维护和管理职责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有关单位、个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结语
    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将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76至82条。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拒绝赡养、虐待、家庭暴力等行为,将受到批评教育、治安管理处罚甚至刑事追责。家庭成员盗窃、诈骗、侵占老年人财物,以及侮辱、诽谤老年人的行为,也将面临相应的处罚。对于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侵害行为,将承担民事责任、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管理和监督部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行为,将受到处分甚至刑事追责。对于不履行优待老年人义务、不符合标准的工程,也将受到相应的责任追究。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二十条 被监视居住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以及要求会见他人或者通信的,应当经负责执行的派出所或者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在批准被监视居住人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以及与他人会见或者通信前,应当征得决定监视居住的机关同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一十条 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应当制作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说明监视居住的理由、采取监视居住的方式以及应当遵守的规定,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监视居住决定书。监视居住决定书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宣读,由犯罪嫌疑人签名、捺指印。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一十九条 负责执行监视居住的派出所或者办案部门应当严格对被监视居住人进行监督考察,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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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0 7: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