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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散养五保户住院医疗费用由谁来承担?
释义
    民政部门应承担农村五保户的护理费用。根据规定,农村五保户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医药费用按75%比例补助,其中民政部门负责25%的补助。超过4000元的费用需要办理手续后才能继续住院治疗,否则由医院自行承担。五保户每年住院不得超过4次,每次住院费用不得超过300元,超过标准的费用由医院自行承担。这些医疗问题都有相关部门存档记录。
    法律分析
    应由民政部门承担护理费用。
    1、农村五保户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不设起付线,住院医药费减去按规定不能报销的费用后,按75的比例予以补助,民政部门按25的比例予以补助。
    2、农村五保户对象到县人民医院总费用超过4000元的需到县合管办、县民政局办理手续后方能继续住院治疗,否则其超额部分医疗费用由所住定点医院自行承担。
    3、原则上农村五保户对象全年住院第人不得超过4次,每次住院时间在县人民医院不得超过12天,日均住院费用不得超过300元,无正当理由超过标准的,其费用由所住定点医院自行承担。
    农村散养五保户的医疗问题,一般都是由当地的医疗合作部门事先衔接好了的,在民政,财政和乡镇卫生院,都有存档。
    拓展延伸
    散养五保户住院医疗费用的支付方式及相关政策解读
    散养五保户是指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且无法独立生活的农村居民。他们享受政府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包括住房、食品、医疗等方面的支持。对于散养五保户的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通常由政府承担。具体来说,医疗费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支付:1.散养五保户自身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2.政府提供的医疗救助资金;3.社会捐助和慈善机构的资助。政府对散养五保户的医疗费用支付有一定的限制和标准,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和程序。因此,了解相关政策对散养五保户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方式的解读,有助于更好地保障他们的医疗权益。
    结语
    民政部门应承担农村五保户的护理费用,根据规定,住院医药费应按75%的比例补助,而民政部门应承担剩余的25%。对于超过4000元的总费用,需办理手续后方能继续住院治疗,否则超额部分费用由医院自行承担。此外,农村五保户的住院次数、住院时间和日均费用也有一定限制,超过标准的费用同样由医院自行承担。了解农村五保户的医疗问题对于保障他们的权益至关重要,相关政策的衔接和执行应得到充分关注。
    法律依据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第十一条_
    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在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有农村集体经营等收入的地方,可以从农村集体经营等收入中安排资金,用于补助和改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将承包土地交由他人代耕的,其收益归该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所有。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央财政对财政困难地区的农村五保供养,在资金上给予适当补助。
    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应当专门用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截留或者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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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21:4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