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证人在庭审中改变口供的情况时有发生,此时需要通过证据来证明其改变是出于压力或威胁。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如何证明,但可以从以下角度分析: 首先,要分析证人改变口供的具体情况,包括改变前后的口供内容、时间、地点、环境等因素,寻找可能存在的压力或威胁的来源。 其次,可以通过与证人的交流、调查取证等方式来证明证人在庭审中改变口供的原因,例如证人是否曾经被威胁、受到恐吓等。 最后,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来支持证人改变口供是出于压力或威胁的结论,例如与证人有关的文件、录音、视频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四条:证人作证必须如实回答问题,不得作伪证。证人有隐瞒罪行或者其他情况,可以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七条:证人作证前,法庭应当告知其权利和义务,告知其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证人有权拒绝作证,但依法应当作证的除外。 第六十九条:证人作证,应当如实回答问题,不得作伪证。作伪证,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