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注商标后如何维权? |
释义 | 商标权利人可通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或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阻止实体店抢注商标。五年内,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可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 法律分析 被实体店抢注商标的,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或者就已经注册的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拓展延伸 抢注商标后的维权策略与法律程序 抢注商标后的维权策略与法律程序是保护商标权益的重要环节。首先,要及时收集证据,包括商标注册证书、商标使用证明等,以证明自己的商标权益。其次,与专业律师合作,评估案件的可行性,并制定维权策略。可以通过与侵权方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或者通过商标异议、撤销等法律程序进行维权。在法律程序中,律师将会代表您提起诉讼,收集证据,进行辩护,并争取最有利的结果。维权过程中要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维护商标的独立性和独特性。维权策略与法律程序的正确运用将有助于维护商标权益,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结语 在维权过程中,及时收集证据、与专业律师合作,并制定合适的维权策略是保护商标权益的重要环节。可以通过与侵权方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维权。律师将代表您提起诉讼,收集证据,进行辩护,并争取最有利的结果。正确运用维权策略与法律程序将有助于维护商标权益,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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