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商标侵权生产者与销售者连带责任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依据规定,如果生产者和销售者共同策划实施商标侵权行为,比如一方负责生产,另一方负责销售的,则两方构成共同侵权,要承担连带责任。 3、商标侵权的赔偿标准 1)确定赔偿数额的标准 (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4)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2)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一、商标侵权的刑事责任。 1、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刑事责任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刑事责任 销售假冒他人商标商品金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非法制造、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罪的刑事责任 非法制造、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