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三类危险品有哪些
释义
    三类危险品如下:
    1、爆炸品。是指在外界作用下,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的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
    2、气体。比如易燃气体、毒性气体等;
    3、易燃液体。是指在其闪点温度时,放出易燃蒸气的液体或液体混合物,或是在溶液或悬浮液中含有固体的液体。
    三类危险品的成分如下:
    1、主要分为含乙醇或乙醚的制品;
    2、含一级易燃溶剂的油漆;
    3、辅助材料及涂料;
    4、含一级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如:醇酸树脂、酚醛树脂、有机硅树脂、环氧树脂);
    5、含一级易燃溶剂的其他制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 22:3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