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挪用公司资金18万的判刑要看是否及时归还。如果挪用资金18万后归个人使用,未超过三个月归还的,不构成犯罪;挪用资金18万后虽未超过三个月,进行营利活动的或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具体判多少刑期,由法院根据案件的量刑情节与公诉意见、辩护意见确定具体刑期。多次挪用的,如果是用后挪用的钱还先挪用的金额,要从最后一次未归还的挪用的总金额认定数额,时间从第一次挪用起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