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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安置房买卖如何公证过户
释义
    法律分析:《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细则》第七条申办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申请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一)公证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代管人、管理人应提交代管权或管理权资格证明;
    (三)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或其他代理权资格的证明(含共同共有人的代理),委托行为不在本公证处辖区的,其委托书应经委托行为地的公证处公证;
    (四)县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发给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需要变更土地使用权的,还要提交土地使用权证;
    (五)被拆迁物的产权和使用权证件、现状及登记表;
    (六)补偿、安置协议草稿;
    (七)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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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1 18:2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