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领证想离婚女方要求赔偿 |
释义 | 既然没有结婚证,那就是你们没有结婚,根本不存在离婚一说,男、女双方谁都没有起诉离婚的权利,当然女方也不可以起诉要求赔偿,既使提起诉讼,法院也不会受理;当然,纯属公民间的经济纠纷,在协商解决末果时可提起诉讼。 办婚礼未领证离婚赔偿:办婚礼未领证可以返还彩礼。男女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 一、没有结婚证,如果同居关系起始于《婚姻登记条例》颁布之前,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法院可以受理;如果同居关系是起始于《婚姻登记条例》颁布之后,法院则不会受理,双方可以协商自行解除同居关系。 二、主张损害赔偿没有【法律依据】,法律不予支持。 三、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须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另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没领结婚证分开了,女方要青春损失费合理吗: 青春损失费,法律不支持。在恋爱,或婚约纠纷中,若最终无法结婚,一方可能已经错过了结婚的最佳年龄。在此种情况下,存在一方向另一方主张青春损失费的情况。但是,这种所谓的青春补偿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 虽然“青春损失费”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如果另一方自愿支付这笔费用,且不损害其他人的利益,法律都不禁止。而且如果自愿支付方已经支付了,也不能以“青春损失费”不受法律保护为由要求接受方返还。 但是,需要强调的是,在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下,“青春补偿费”即使已经支付了,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那么支付方的配偶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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