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需要承担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首先要确定当事人所要承担的责任,负全责的话,应该承担对方的所有损失费用,包括车辆的拖车费停车费维修费等,人员有伤亡的,如果造成死亡的根据情况可能要追究刑事责任,按照道路交通法的有关条文可能处以交通肇事罪,并且附带民事赔偿,精神赔偿等等,如果只有伤的话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鉴定费、评估费、财产损失、处理丧葬人员误工费、丧葬费等。 一、交通事故起诉前要做什么准备 一般的交通事故案件的赔偿项目大概有医疗费、误工费、陪伴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案件还有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有财物损失和车辆损失的还包括车辆损失费、停车费、鉴定费、拆解费、定损费及其他财产损失等诸多费用,根据案件的不同,赔偿项目有所差异,但是基本包括其中。上述所有损失费用的项目,基本上都应当在诉讼前将相应损失的证据、标准、计算依据及数额准备好,否则在诉讼中会处于不利地位,法院很难支持没有证据的赔偿项目。这些复杂的工作,必须做到细致入微,不能有所疏漏。 二、车祸如何赔偿 车祸的赔偿包括人身损害的赔偿以及财产损失的赔偿。需要根据交通事故管理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书来确定双方承担的责任,根据具体的受伤害情况进行赔偿项目的确定。 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如下: 1、一般伤害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 2、致人伤残的,除了第一项还需要赔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鉴定费等。 3、致人死亡的,除了第一项还需要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 当事人有购买相关保险的,可以在赔偿之后想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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