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网络恶意传播视频属于违法行为。在网上传播他人视频的行为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以下权利:1、侵犯他人肖像权,可以要求中止行为;2、侵犯他人隐私权,可能构成侮辱罪。判断构成何种违法行为应当依据视频中的内容。一般分为侵害隐私和不侵害隐私两种情况,具体如下:1、大多数情况下,被拍摄者在公共场合的行为不会被认为属于隐私,因为公共场合下的行为,任何理性人都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被传播,网络传播只是加速了此传播的过程。但是如果传播的信息具有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情形,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构成侮辱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2、并不损害他人隐私,如果视频不侵犯他人隐私,一般不构成其他违法行为,除非将该视频用于商业行为,则构成侵犯他人肖像权。被拍摄者可以要求中止侵害。我国对隐私的认定没有明确的标准,司法实践中是作为名誉权进行保护。如果拍摄方虚构事实传播虚假消息,对被拍摄者造成社会评价的降低,则可以请求法院中止对方的行为。 |